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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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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1、编制和实施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计划。
    2、负责区内“四化工程”(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区内城市管理、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等方面的监察,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维护。
    4、负责区内项目用地拆迁、清障工作。
    5、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创建工作和老小区(王彭、青园)的建设管理。
    6、负责区内的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
    7、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搞好区内文化、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民政等工作。

    联系方式:

    局 长 室:吴坚华  84199883
    副局长室:刘  斌  84536380
              黄正泉  8419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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