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组织新区三产“十一五”规划的实施。 2、负责三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国有闲置资产的盘活和管理。 4、负责项目拆迁的安置工作。 5、负责三产安全工作。 6、完成本部门招商引资和税费征收任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局 长 室:高文华 845368491 副局长室:陈 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