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土地管理业务工作。
2、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开发区建设规划,负责编制辖区内的年度供应计划。
3、配合县局组织的土地征收调查及材料整理、上报,负责落实征收及农地转用批准后的实施工作。
4、会同县局组织区内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和供应。
5、协助县局进行辖区内的土地登记和土地纠纷调处工作。
6、配合县局有关科室和单位实施辖区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7、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局 长 室:张友华 84199879
副局长室:周建军 84199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