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规划建设方面的有关政策,负责房地产等非工业项目的开发意见书的编制,规划建设方案的审核;具体负责工业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审办。
2、贯彻执行管委会市政建设的工作方针,编制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市政工程建设方案,并依照法规组织建设和管理。
3、负责对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4、负责进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沟塘回填及场地平整工作。
5、负责规划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联系方式:
局长室:郭 稷 8419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