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量,服务于开发区新一轮建设和发展,经研究,公开招聘部分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招商员9人
二、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三、招聘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好学上进,作风务实。
2、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社会交际活动能力,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协调沟通能力;
3、有较好的外语、计算机基础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熟悉日语、韩语并取得相关等级证书者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有特殊专长的可放宽至40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人员性质不限。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8月1日-15日, 上午8:00至下午6:00
地点:1、如东人才市场(8月2日、10日上午8:00-11:30)、
2、如东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8月1日-15日)
五、报名要求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以及反映本人德、智、体表现的有关证件和材料(均需原件)。中小学教师须经所在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方可报名。
六、考试方法
考试将采取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办法进行。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七、录取办法
笔试后,按招录人员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3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考察人员,按1:1比例进行体检(不符合 录用公务员健康标准的不予录用)。招聘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挂靠县人才中心,人员性质属企业干部,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以岗定薪。
本简章由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513-84199815
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二00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