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如 东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东管〔20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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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008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解及考核意见
各局室、总公司:
为进一步突出发展主题,促进全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确保全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就开发区2008年经济目标任务分解及考核提出如下意见。希各局室、总公司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
一、考核内容
(一)工业经济
1、工业投入。全部工业投入28.5亿元;规模工业投入22.8亿元;千万元以上项目投入19.5亿元;千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50个,千万元以上项目竣工40个。标准厂房竣工面积10万平方米。
2、工业运行。全部工业总产值120亿元;其中定报工业现价总产值97亿元;定报工业销售收入95.5亿元;定报工业利税总额6.4亿元。
3、培植重点企业。新增定报企业32家;新增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5家;新增销售收入超十亿元企业2家;新增销售收入超五亿元企业2家;新增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增长点企业5家。
4、质态指标。实施节能技改项目2个; 循环经济(清洁生产)3个; 市级技术中心1个;鉴定省级新产品7个;实施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5个;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示范项目2个;创建生态工业区1个;创建专业园区(风电设备产业园)1个;市直供地项目开工2个;年内限期竣工项目1个;技术改造项目2个;高新科技项目1个;培植企业集团1个; 培植上市企业1个;风电产业园创建1个;创建省级品牌1个。
(二)项目建设
1、年度项目新开工数57个;2、年度项目新竣工数43个;3、年度项目新投产数43个。
(三)民营经济
1、净增私营企业40家;2、净增私营企业注册资金4亿元;3、新增注册商标 15个;4、引进市外民资4亿元。
(四)科技工作
1、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2007年的基础上增长一倍。(2亿元);2、新增研发机构1个;3、新增服务外包项目1个; 4、专利申请30个、授予20个;5、新发展民营科技企业2个;6、县以上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10项、立项5项。
二、考核办法
(一)工业经济
1、计分办法
①招商引资落户区内项目应与实现投入和竣工投产相挂钩,分阶段兑现招商经费,兑现的条件参照招商引资考核办法。
②工业运行及投入的任务按序时下达和考核、按比例计算加减分。
③项目开工、竣工、投产为三项重点指标,达序时的不加分,每个项目每单项指标未达序时的,每迟一个月达序时扣2分(兼职部门招商项目同等考核)。凡经县发改委确认竣工投产的项目,每确认一个加2分.
④培植新增定报企业、亿元企业(每新增一家定报企业加2分,亿元企业加5分)。
⑤培植市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每成功一家加10分,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
⑥每实施一个管理创新、清洁生产项目加2分,实施一个产学研项目加一分,创建一个省级新产品加5分。对年初下达到各部门的各项质态指标视区内企业发展程度考核到各分管部门,作为年度加减分。
⑦以上各项考核得分作为部门职能工作、工业经济考核依据或领导交办工作。
2、任务分解:
见附表一、表二。
(二)项目建设
1、计分办法(百分制考核)
(1)项目开工(40分)。
按年初下达的新开工项目数为年计划指标,折算每个项目应得分,超计划的项目可加分。所有新开工项目的确认,首期主体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批准建筑面积的30%且占地面积不低于1/3,否则相应扣分。
(2)项目竣工(30分)。
按年初下达的竣工项目数为年计划指标,折算每个项目应得分。超计划的项目可加分,竣工项目土地利用率达不到50%的减半计分。
(3)项目投产(30分)。
按当年竣工项目数作为项目投产数的年计划指标,折算每个项目应得分。当年实现销售收入的得基本分,当年竣工投产并进入定报企业的项目按1.5倍计分。
(4)另设加分项目及其它要求。
①项目管理加分。对项目入库核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投入报表准确情况可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②项目质量加分。符合如东县工业项目设备贴息的项目,其中属于机电装备类项目及高新技术类在产业链中最终端产品的项目新开工、新竣工的分别按项目新开工、新竣工得分加15%、25%。
③考核新开工项目数和新竣工项目数时,2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以上项目,分别按2个、3个、4个、5个的系数折算。
④所有项目实绩确认和项目建设考核,必须同时提供“一企一档”所需档案材料,否则,该项目不列入年终项目确认考核范围(环评、安评报告另送一份到安监与环保局,全套资料送经发局)
2、任务分解:
见附表三。
(三)科技工作
1、考核对象为负责区内工业运行的各部门,科技工作在开发区综合考核指标中占5分。
2、完成下达指标得满分;未能完成下达指标按项减分;超额完成指标任务按比例加分,最高分不得超过该项基本分的150%。
3、各部门考核总分不足100分的,根据实得分折算。
4、年内培植申报成功一家市级服务外包项目、市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以上新产品,由开发区另行单独奖励。
(四)民营经济
1、计分办法(百分制考核)
①净增私营企业 15 分,完成指标得基本分,超减按比例加减分,最多不超过基本分。
②净增私营企业注册资金 15分,完成指标得基本分,超减按比例加减分,最多不超过基本分。
3、新增注册商标5分,完成指标得基本分,超减按比例加减分,最多不超过基本分。
4、引进市外民资65 分,完成指标得基本分,超减按比例加减分,最多不超过基本分。
2、任务分解:
见附表四。
附表一: 2008年工业经济主要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表二: 2008年其它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表三: 2008年开发区工业主要指标分解计划表
附表四: 二00八年如东经济开发区民营经济指标分解表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 开发区 经济发展 任务分解 考核
如东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2008年1月18日印发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