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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十一”黄金周及海洽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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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东开安委〔200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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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十一”黄金周及海洽会期间
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局室、总公司、中队:
    9月份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加之“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节日和海洽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洽会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县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十一”国庆节和海洽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就全国而言,重特大事故连续不断,就我县而言,“9.4”液化石油气火灾事故。当前,国庆黄金周在即,生产经营企业和旅游业进入高峰期,相对而言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因而,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无小事”意识,防范于未然,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排查事故隐患,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节日和海洽会期间 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各部门、各兼职安全员要于“十一”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立即通知责任范围内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并将隐患整改表填报安监与环保局;督促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台帐。确保节日期间生产无事故。
    2、安监与环保局节前要牵头组织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区内重点单位、重点行业进行安全生产抽查和督查。重点组织对燃气市场(非法经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危化企业(危化品生产管理)等专项检查。
    3、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对区内建筑施工单位、道路工程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情况,登高作业的保护装置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电气机械设备漏电保护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要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防止坠落、坍塌、触电、地下作业窒息等伤亡事故的发生。
    4、社会事业局组织对区内学校、医院、油漆店、汽修摩配店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抓好责任制落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5、街道办组织对区内居民危房、危桥安全、农用机械专项检查,对危及居民生命的房屋及桥梁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居民生命安全。
    6、总公司负责组织对欧贸广场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取缔市场内烧烤摊点,排查违章用电等隐患,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检查并配齐消防设施,督促物管公司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巡查,确保节日购物高峰期间的安全。
    7、城管监察中队重点组织对区内公共娱乐场所、烟花爆竹经营、液化气代充点安全专项检查,尤其是浴室、网吧、歌舞厅的安全。督促有关单位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严厉打击私产、私销、私运、私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三、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订计划限期整改,同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单位,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能麻痹松懈,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2、各部门责任范围内在节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安监与环保局,并于10月6日前将“十一”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开发区安监与环保局。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开发区 安全 检查 通知
抄送:开发区管委会、县安监局,档
如东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2008年9月25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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